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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及法規(guī)要求2005年12月14日歐盟議會和理事會頒布鄰苯二甲酸鹽指令(2005/84/EC),后來被552/2009/EC取代,及即是目前的REACH 法規(guī)附件17,指令要求兒童玩具、兒童護理 品中DEHP、DBP和BBP在可塑性材料中含量低于1000ppm;DINP、DIDP和DNOP在兒童可放進口的可塑性材料中含量低于1000ppm。 以上所有產(chǎn)品如未達到限值要求,不得置于市場銷售。繼2005/84/EC之后,各國都制定了管控玩具中相關(guān)鄰苯二甲酸酯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。2007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頒布AB 1108來管控玩具中 的鄰苯6P,任何人不得生產(chǎn)、銷售如下產(chǎn)品:DEHP, DBP, BBP濃度超過0.1%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(chǎn)品;任何含有DINP, DIDP, DNOP 濃度超過0.1%的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可被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(chǎn)品。2008年美國在消費品安全改善法令CPSIA管控玩具中 的鄰苯6P,其中規(guī)定在法令生效180天(2009年2月10日),提供以下產(chǎn)品者將被視為違法:任何含有DEHP, DBP, BBP濃度超過0.1%的兒 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產(chǎn)品;任何含有D...